白百合和陈羽凡的事情可能就这样过去了,一半是惊叹一半是被骗。
新闻爆出后,深深感觉“这届狗仔不行”,炒作翻了天,就弄了个模模糊糊的“一指弹”和“摸臀杀”,什么劲爆的照片视频都没有。感觉自己就这么被打发了,内心莫名失落。
而且这次花边新闻的社会反映,跟以往完全不同。人们没有过度谴责白百合,也没有指责陈羽凡,好像明星出轨司空见惯,一切都在意料之中。在经历了董洁、马蓉、*一系列出轨的洗礼后,群众的承受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。而当前娱乐新闻最大的问题成了,娱乐新闻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口味需要了。
我爱人是个电视迷,尤其喜欢真人秀,而且总喜欢把明星的表演当成真的。陈羽凡发视频表示已经离婚两年时,她就简短说了句“我X”!
我没敢问,这句话什么意思。我知道她习惯以明星为生活的榜样,家里的电视节目不是湖南台就是浙江台。又爱拿*磊、羽泉这些模范的例子教育我,说看人家有钱人,面临那么多的诱惑还相亲相爱那,你这种穷酸书生,更应该珍惜家庭了。
陈羽凡自己说离婚的时候,她肯定觉得自己受骗了。可没多久,她自己解释安慰自己,说这俩人有不得已的苦衷,为了孩子隐瞒离婚,其实也很伟大,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。
我跟她分析,我说这是精心设计的骗局,不是为了孩子,而是纯粹经济上的考虑。比如离婚对二人的形象有影响,对二人的代言与商业活动可能也有直接影响。所以,隐藏离婚与隐藏结婚在娱乐里基本都是一个道理,就是怕影响商业价值。可想而知,她肯定不会接受我的观点。
我想观众也有很多是善良的,我爱人不过是其中的一个,忙的自己家的碗都不洗,偏要为了毫无关系的某个明星的婚姻“休戚与共”。当然一种最可怕的言论是,有人从白百合出轨的事件中看出了女人权利的提高。
比如,有的网友给白百合留言,说她给女人扬眉吐气了,凭什么只有男人能出轨。似乎千年以来,终于有一个时代,不光男人可以花天酒地,女人一样可以自由的寻欢作乐了。
我不知道怎么命名这样的权利,姑且把他叫做平等劈腿权。从男人劈腿,到男女平等劈腿,这算是社会的进步?
从我个人的工作经验与感觉来看,婚姻真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不稳定过。明星离婚、劈腿的很多,但老百姓离婚、出轨的也不在少数,否则网络上就没有那么多的暴打小三或者捉奸的视频了。从事了法律职业后,接受的法律咨询中,相当比例的人都面临着对方出轨,是选择原谅还是选择离开的抉择难题。可能同床异梦、朝夕相处但心理想着不同的人,是城市中流行疾病。
社会开放了,婚姻似乎被解锁了,以往婚姻可以锁住两个人,如今锁链松了一些,个别时候可以脱开锁链出去休息一下。感情很好的两个人,可能过不几年就会产生厌倦,又要经受物质与肉体的考验。爱情难说天长地久,往往过不几年就变质了。尽管《婚姻法》中强调夫妻的忠诚义务,但社会中婚姻之外的性关系是显然在增加的。中国离婚率在年也达到了史无前例的千分之三。
曾经《婚姻法》将还试图区分同居、重婚、出轨、婚姻过错之间的关系。《婚姻法》中也只是将重婚和同居作为婚姻破裂的过错,产生赔偿责任。这就意味着单纯的与他人发生性关系,尚不构成一种过错。这显然与时代早就脱节了,很多婚姻的破裂,都是在出轨这个环节,而且根本达不到同居与重婚的地步。因此法律给的导向就是出轨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终结,但是并无责任。现在看来随着婚姻外性行为的增加,各种概念的边界愈发模糊了,《婚姻法》对待婚姻过错的行为似乎应该降低了。
白百合与陈羽凡算是中国的娱乐名人,但在婚姻上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。白百合与陈羽凡经历的婚姻,其实很多普通的人也在经历。只是知名的人物婚姻之外还有更多的考虑,他们可以做出不同于我们的安排。普通人可能只有选择忍耐与一走了之,而有钱的人第一时间要算计经济损失。如果能够彼此互不干涉的“出轨”,同时又能毫不声张的挣钱,我想这是他们利益最大化的选择。
白百合跟陈羽凡在一起的时候,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学生。因此说它是女上位也不为过,冰晶说她年轻的时候借陈羽凡上位,而平等劈腿是明星们的新创造,隐瞒婚姻互不干涉,玩弄着花花世界,又同时哗哗的挣钱。
只是这里并没有什么权利,都是利益的计算,普通老百姓可能没机会行使这样有趣的权利而已。
作者:被缚的普罗米修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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